|
【公告】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現行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 減免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九日訂定,歷經三次 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零四年三月六日修正發布。為配合社會救助法 第十六條之二修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家庭成員就讀高級中等以上 學校學雜費減免基準,及基於簡政便民原則,簡化高級中等學校低收入 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學雜費減免繳驗證明文件作業,爰修正本 辦法部分條文,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本辦法之授權依據。(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修正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基準。(修正條文第三條) 三、修正高級中等學校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學雜費減免 繳驗證明文件。(修正條文第六條) 四、修正追繳學雜費減免補助款程序。(修正條文第九條) 相關連結: https://studaffbh.ccu.edu.tw/files/90-1002-14.php ![]() 瀏覽數
![]() |